旅行回來我總急切要捕捉旅途印象,生怕失落。是那些鮮明印象讓我飽滿生輝,覺得非記下不可。「寫成」的旅遊文字,便都極力再創那感受。也就是完全主觀,與其說是寫地方不如說是寫自己……
所以你興沖沖出門旅遊,裝了一肚子有趣新奇回家,然後端坐桌前想要寫下一路所見,卻屢試屢敗。怎麼回事?材料現成,只等化身文字,旅遊文字不是最好寫的嗎?看看安西水丸的《常常旅行》,多輕巧有趣!我不時便翻閱把玩,暗想盜取一點星火,卻也沒什麼幫助。
問題在,我不是發現沒什麼好寫,就是有太多可寫而不知怎麼寫。只因我的經歷是我的,那份趣味也是我的,獨獨屬於我。可是怎麼把我的變成大家的?或者更根本:那些我以為有趣的東西真值得寫嗎?
氣餒之餘有一篇乾脆倒轉目光直視失敗本身,這樣開頭:
「最近幾個月幾乎寫任何東西都是這樣,一概是零零碎碎,完全不成形狀。一種心緒維持不了幾分鐘,甚至幾行。一個以為可行的寫法(譬如語氣、節奏、格式或統攝的意念或主題),若不是馬上便失去魅力拋棄,就是過不了幾天就興致全失。每一種架構都有缺點,沒有一種寫法能讓我滿意。好像永遠處於一口氣提不起來,還沒邁步就已筋疲力盡的狀況裡。而這些本應輕而易舉的文字糾纏不去,卻久久無成。」
然也不能太自貶,我畢竟寫過不少旅遊文字,集成了《旅人的眼睛》。
不免奇怪:為什麼有時寫得成,有時寫不成?
其實大半時候寫不成。即使是那些「寫成」的,也只是過得去而已。
幾年前到西班牙去,在安達魯西亞玩了兩周,前所未有的愉快,帶著一身光華和數位相機裡許多照片回家,等心靜後端坐書桌前,試將那些鮮明感受化成文字,卻怎麼都不成。不是呂洞賓,趕石不成羊,最後不過零星片段如斷柱殘牆散布廢墟間,死在檔案裡。
更早到義大利也是一樣,滿腹印象感受,寫來寫去只是凌亂蕪雜一堆。最後放棄擱下,等將來時機對了起死回生。那個將來始終沒來。
剛剛才又跟西班牙那篇奮戰過,真像唐吉訶德鬥風車巨人,怎麼都打不贏。跟著想起義大利之行,於是搜索陳年檔案打開掃過,當年義大利所見的音容笑貌回來了,那時的困惑氣餒也都回來了。而隔了這麼多年距離,該有的冷靜客觀都有了,我還是不知道怎麼處理那堆凌亂的草稿。稍有點脈絡的起碼有三篇:〈義大利的石頭〉、〈看不見的威尼斯〉、〈觀光辯證法〉,不少地方彼此重疊。某些段落頗為有趣,早忘得乾乾淨淨:
「我遊了義大利至少三次。一次是人在那裡,一次是剛回到家讀相關書籍和畫冊時,還有一次是看相片時。」
「之所以沒法寫義大利,是因為同時想以兩種相反的風格來寫。一個是飛掠、壓縮的,像印象蒙太奇,一連串驚鴻掠過的意象高速剪接在一起,充滿了活力和驚奇,濃烈像一口之量的義大利濃縮咖啡。另一個是緩步從容,幾乎停駐,甚至坐下了,集中在每個似乎無關緊要的細節上,慢慢陳述,緩緩回味,進到經驗深處,那化腐朽為神奇的祕密源頭。當我飛快掠過那一幕又一幕的記憶時,卻又覺得走馬看花太淺薄無聊,完全無關宏旨。而若減速慢行,不慌不忙旁枝錯節,又覺得文氣凝滯讓人窒息。我有一肚子亂七八糟的東西,而在有文字前先有意象,在有意象前先有旋律。我只是不知道怎麼忽而飛掠忽而徐緩,儘管音樂就在調和輕重緩急,而詩人知道什麼時候奔放什麼時候低迴。此外我還不知道怎麼同時往北又往南。」
「我知道問題在哪裡,卻又不太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。每篇有各自的問題,同時又有一個共同問題:我。人到中年,疲憊了,覺得原有的疑惑更深,對凡事否定多過肯定,覺得前面不是沒有路就是下坡路,覺得垮台,枯槁了。在該是一把火的地方,只有一堆僅留餘溫的灰燼。我又在一個大破大立的時候。誰在空茫中點燈﹖誰來為我燃起烈火﹖」
這些片段讓我登時成了歷史學家和考古人類學家,挖掘研究的對象是自己,以及寫作本身。
原來那時在無法成篇的困惑當中,其實很清楚寫不成的關鍵所在。且看這句「我又在一個大破大立的時候」,不能不驚奇。怎麼個「大破大立」法?究竟在想什麼?而那「誰在空茫中點燈﹖誰來為我燃起烈火﹖」兩句更為驚心,因為說的正是現在。而這時多少年過去,還是逃不了那步步危殆蠟炬成灰的感覺。
既然這樣,為什麼驚奇?
只因記憶太短太壞,不記得以前的自己,忘了走過的路。
那些句子召回了往昔那經常徘徊懸崖邊緣,無以為繼的感覺。
2
一試再試以後,終於找到角度、語氣和節奏,回頭寫成了西班牙和義大利旅行片段。〈那時我們在西班牙〉主要寫在安達魯西亞的農屋時光,〈看不見的威尼斯〉光寫了威尼斯一站,而且是比較殘破隱晦的部分。並非得心應手,但覺得曲徑蜿蜒,沿途風光不錯,走起來小有趣味。寫的當中回到那個時空,又旅行了一趟。剩下更多沒包括進去的,也許就游離在完成之外,流落於札記草稿之中。除非什麼時候又覺得實在可惜,必須挖出來見見天日——不是沒有可能,問題在心境對,又能找到適中的角度。
其實不管寫什麼,總先要找到切入的角度,像拿到順手的刀。刀不對,太大太小太長太短或太鈍,都沒法披荊斬棘。而寫作本質上,是這樣一件深入草莽叢林,必須一路披荊斬棘的事。有路嗎?找得到嗎?在開始之初,總是毫無把握。就像英國作家朱利安‧巴恩斯自述剛開始寫作時,一點都沒把握是不是有本事繼續下去,怕自己是只有一本書的料。成名作家早年這樣自我懷疑的很多,巴恩斯遠非特例。一步就響徹千古的畢竟稀罕,誰不是從卑微起步,一路戰戰兢兢半瞎半盲走來?
只不過,現代幾乎人人旅行,事後有必要寫下來嗎?
以前我會毫不遲疑說:當然!現在面對網路無所不有遲疑了:不見得,看情形……
問題是什麼情形?
旅行回來我總急切要捕捉旅途印象,生怕失落。是那些鮮明印象讓我飽滿生輝,覺得非記下不可。「寫成」的旅遊文字,便都極力再創那感受。也就是完全主觀,與其說是寫地方不如說是寫自己。因此我不能做記者,也不能當導遊。我筆下的地方,是一團感覺的阿米巴化成一束電光的顯影,他人未必看得見找得到,就算見到也可能大失所望:就這樣?有什麼好看的?如果我不是我,必然也要嘲笑。
3
法國攝影家布列松在《心靈之眼》裡說:「我去過許多地方,卻不知道怎麼旅行。」
說得是。我便屬於那種「不知道怎麼旅行」的人。
他每到一個地方喜歡慢慢深入了解,因此「沒法做個滿地球跑的遊客」。
我也是,每到一處只想靜坐不動,不然是以懶散到不能再懶散的腳步,慢慢尋訪,深深呼吸,直到忘了自己是旅人。加上愛重遊舊地,也沒滿地球趴趴走的慾望。而且覺得不管跑到哪裡,那種看見相當於某種意味的沒看見,如我在〈旅人的眼睛〉裡所說。
搬到南加後,一個周末我們開車上附近的山去,途中聽見一個姑且稱作廣播散文的節目,那人談不久前到德國旅行,之後回想一路所見,覺得都是細微偶發沒有代表性的事物。回家後朋友問德國什麼樣子,答:「不知道,我什麼都沒看見。」我不覺脫口:「這傢伙和我同一國!」
說什麼都沒看見當然嫌誇張,只是真拿了心靈之眼去洞穿實在,旅人沒那樣時間,更沒那樣心境。相對,感受快捷有力,那第一印象讓人豁然開闊明亮,銘心難忘。應是對那瞬即光燦的追求,吸引旅人奔到天涯海角,走過高山林野或大城小鎮,一次又一次,彷彿尋訪失落的自己。
也許因為這樣,讓我在旅行以後流連印象,嘗試記述重現,然後面對擱淺文字沙灘越來越多的漂流物笑自己多事,就像這篇無濟於事的小文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